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河东街道办事处党建服务中心内部
变更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9-01-16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9〕2424号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18
开标时间:2019-01-18
项目名称: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河东街道办事处党建服务中心内部装修工程施工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河东街道办事处党建服务中心内部装修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河东街道办事处党建服务中心内部装修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HY****SG**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现将原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层****室 |
联系人: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河东街道办事处、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