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项目名称:1.信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项目
一、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项目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负责接洽处置暂存处的医疗废物,对信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的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化处置。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
*.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根据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内只有信阳市中环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具有经营资格及权限。为保障本项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以及相关后续配套服务的便捷性、一致性。结合市场情况及专家论证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信阳市中环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名称:信阳市中环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辛店村石桥组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胡素瑾 |
信阳市妇幼保健院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周跃 |
信阳市中医院 |
技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张桂枝 |
信阳市肿瘤医院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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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期限 |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本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指标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七、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四一路*号 |
联系人:尹女士 |
联系方式:****-******* |
*.财政部门信息 |
名称: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
地址:新七大道**号 |
联系人: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号 |
联系人:雷女士 |
联系方式:*********** |
附件
- 论证签到表及论证意见.pdf
- 论证签到表及论证意见_*.pdf
- 论证签到表及论证意见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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