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户名: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洪江市安江镇油菜园路(隆城水岸)*栋***号商铺;权证号码:****-***号;建筑面积:**.**㎡;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所在楼层/总楼层:*/* ;产权所有人:湖南隆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情况说明:*、上述标的物由于开发商未缴纳齐全相关费用,目前只能办理网签证明,其他手续情况未知,目前空置状态,部分房屋钥匙不齐,未能进入勘察,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照片仅供参考;*、详见中信发房估(鉴)字第****-**** 号评估报告;*、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者视为对该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瑕疵的全部认可。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应当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注证,并按《竞买须知》第六条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符合条件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理竞买,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成交行为将视同委托代理人的自身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现场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有竞买人再次出价,竞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增价式拍卖,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本标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相关权利人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后视为已通知。
九、拍卖竞价前,竞买人报名交纳保证金后,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具体报名交竞买保证金操作流程详见《竞买须知》。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淘宝网在竞价结束后(不计息)全额解冻返回;竞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执行款账户:辰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辰溪县支行,账号:*****************)。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账户存入资金等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较大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意向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出价,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法院与淘宝网平台均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十、其他相关竞买的详细事项,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详情与贷款咨询:李女士 ***********(辅助拍卖机构)
淘宝技术咨询:***-***-****
咨询单位:辰溪县人民法院
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