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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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MY_FJ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绵阳高新区第四批次长兴景苑等*个老旧小区主体改造项目施工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为减少歧义,文字描述以:“*.*.*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为准。 二、本次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补遗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