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兴隆镇****年集中居住**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一标段,于****年**月*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年**月*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兴隆镇****年集中居住**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一标段
二、项目编号:XSCG-PL*******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兴隆镇
联系方式:****-*******
四、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水晶郦城**号楼*单元***室
联系电话:***********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建设地点:兴隆寨村五组。
*.建设规模及内容:兴隆寨村五组自然村(组)产业路*.*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以县交通局下达文件所涉及设计图纸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根据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书(平发改招核〔****〕**号),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投资约***万元。
*.资金来源:车购税资金及县整合资金。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陕西瑞沣秦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佰肆拾壹万贰仟捌佰元整(¥***.**万元)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居尚花园社区*栋*单元****室
联系人:吴荣涛
联系电话:***********
七、磋商小组人员:黄太华 陈开林 王炼 陈尚 葛晓晖
八、项目联系人:易女士 ***********
九、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中标服务费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磋商文件的约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XSCG-PL*******]平利县兴隆镇****年集中居住**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一标段.SXSZ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评标办法.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