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发改许〔****〕*号
**************张家界中电高飞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界中电岩腾新能源有限公司经研究,现就以上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
**********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和慈利县岩泊渡风电场项目*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慈利县岩泊渡风电场*********
****-******-**-**-**********-******-**-**-******为
***.*******.****
、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同时暂停项目实施,我委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你公司根据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包含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报建手续,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湘发改能源〔〕号文件要求按时并网。、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