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终端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 ||||
项目名称 | 执法执勤终端采购 | ||||
项目金额 | ***,*** 元 | ||||
专家*论证意见 | 为保证本项目采购的执勤终端与原执法执勤办公系统兼容,保持项目的一致性与运维服务的配套要求,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要求、建议由原系统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实施完成。 | ||||
专家姓名 | 朱胜钢 | 职 称 | 高级 | ||
工作单位 | 萍乡三中 | ||||
专家*论证意见 | 本项目需使用执法执勤办公系统的现有数据进行对接,与原系统兼容,原系统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实施。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 ||||
专家姓名 | 肖锋 | 职 称 | 科员 | ||
工作单位 |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 | ||||
专家*论证意见 | 本项目需保证与原集团通信录系统的相关功能对接和相关配套运维服务,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要求、建议由原系统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实施完成。 | ||||
专家姓名 | 王立平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萍乡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