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山风景名胜区]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市政管护新增面积外包服务项目(第四次)(项目编号:阳光-MYS****-***-*)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市政管护新增面积外包服务项目(第四次)(项目编号:阳光-MYS****-***-*)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市政管护新增面积外包服务项目(第四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阳光-MYS****-***-*
项目名称: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市政管护新增面积外包服务项目(第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B********* | 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市政管护新增面积外包服务项目 | * | 年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期为*+*年。采取试运营方式,即乙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为试营期,试营考核合格转入正式运营,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前*年每月考核达标率达全年**%以上的可延续三年,未达标全年**%的,*年后重新启动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上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网上打印件、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查询结果网上打印件)、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等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方式:网上报名及网上下载标书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春市城市管理局)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分局
地址: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青云名仕花苑B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