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德江县民族中医院****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九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CH-****-ZCD***
四、项目名称: 德江县民族中医院****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九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德江县民族中医院
地 址: 铜仁市德江县青龙街道城南大道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江苏理通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高港区港口东路*号***室、***室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甲方对 德江县民族中医院****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的中标人。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 *. 项目编号 CH-****-ZCD*** 。 *. 项目名称: 德江县民族中医院****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标项(包): 标项九 。 *. 具体内容及金额: 椎间孔镜及手术动力装置(******元) 、微创针刀镜(******元) 。(详见附件:中标通知书) *. 合同金额:人民币 ******* 元 (大写: 壹佰伍拾陆万伍仟元 )。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年**日**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乙方两方各执壹份,代理机构执贰份,监督部门需要时,由代理机构提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更改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的澄清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