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来源: 【打印】
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国道黄冈市巴河至蕲州公路*期工程钢材供应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国道黄冈市巴河至蕲州公路*期工程钢材供应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地 址: 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湖北东万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大路铺村五组**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国道黄冈市巴河至蕲州公路*期工程钢材供应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项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履约地点:蕲春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关于***国道黄冈市巴河至蕲州公路二期工程钢材供应项目资金组成的情况澄清
***国道黄冈市巴河至蕲州公路二期工程钢材供应项目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年**月**日签订钢材供应合同,合同金额为****.***万元。原招标公告中“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蕲春县交通运输局”更正为“根据鄂财建发[****]**号文件精神,可以获得省级车购税补助资金*.*亿元,本项目可以获得省级车购税补助资金为****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蕲春县交通运输局自筹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为**.**%。”
原招标公告中“*.*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更正为“*.*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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