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咸村镇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下坂村头至云门上村道路白改黑建设工程(施工)答疑与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周宁县咸村镇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下坂村头至云门上村道路白改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现就投标人疑问和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和修改如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帐户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现更正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周宁支行
帐户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本项目发包价为:*******元(发包价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注:①发包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K)+暂列金额=(*******-******)×(*-*%)+******=*******元。
现更正为
本项目发包价为:*******元(发包价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注:①发包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K)+暂列金额=(*******-******)×(*-*%)+******=*******元。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修改。本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周宁县咸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