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平刷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XLD
*、项目预算:**.** 万元(预计全年平刷种类业务总量****.** 万件,费用由沈阳邮区中心承担,以邮件的件为计量单位,根据实际处理量按月结算。)
*、服务期限:* 年
*、招标内容:对邮件处理中心平刷环节业务进行采购,负责平刷邮件种类的分拣、封发,扫描总包袋牌发送数据,制作路单,勾核交接。共需* 家供应商,一主一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
标文件。
(*)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
一包次投标。
*.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
*.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等内容。
**.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
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合同期内在本项目第一
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
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自接到履约通知之日起**日内,按照约定缴纳履约
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原则。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件,预计全年平刷种类业务总量****.**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双休、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