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农场红色文化教育与实训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澄清/答疑公告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林周县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07月16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1
开标时间:2024-07-31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澄清说明

                                                                                                          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招标代理的林周农场红色文化教育与实训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该项目招标文件开标时间有所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现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澄清修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家(其中牵头人单位为*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本次澄清说明之日起算至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为有效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我司深表歉意。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澄清说明内容执行,此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特此说明

招标人:林周鹏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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