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花地大道以东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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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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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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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津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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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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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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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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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