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竹镇场镇征地安置房建设项目配供电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茨竹镇场镇征地安置房建设项目配供电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及补遗:
提问一:*、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提问一: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市场上开具纸质的投标保函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都有点遐思 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以上五家(宏耀担保、双业担保、交通担保、涪商担保、不动产担保)或其他家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的投标保函是合格有效?是否满足形式评审合不合格?非法人亲笔签署是否有效?
答:*、《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工作的通知》(渝公管发〔****〕**号)明确“六、工程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工程保函开立人开具的工程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纸质投标保函须满足上述文件中工程保函的规定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内容。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独立评审,并作出相应评审判断。
*、纸质投标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法人签字章或法人手写签名均有效。
*、
补遗一: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格式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见以下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 (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为保证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 日[提示:*~**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我公司承诺内容不符或我公司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我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 项的规定。
*、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
*、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相关约定(如有)。
**、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允许负数报价”的相关要求(如有)。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我公司接受如下事项:
(*)、外线通道建设涉及到市政、交通、道路、燃气、自来水等的相关施工手续由我公司自行办理,不得以外线通道建设的手续而耽误整体完工时间,相关费用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本项目公配电源按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分公司确定的第一电源由**千伏茨竹变电站**千伏茨阳线大阳支线*-*号杆延伸“T”接入,第二电源由**千伏茨竹变电站**千伏茨中线**-*号杆延伸“T”接入;专配电源按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分公司确定的电源点**千伏茨竹变电站**千伏茨中线**-*号杆延伸“T”接入,施工时严格按照此要求执行,同时解决好临时和正式电源接入点重合的问题,不得以临时施工用电没有拆除无法接入正式用电而影响整个配电项目工期;
(*)、我公司承诺,须满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并完善相关手续,保证本项目正常通电。不能满足该要求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且进度款不予支付。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