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公资证 (****)******号
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项目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事宜,特此证明。
招标人(采购人)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
项目名称 | 贵州税务****年门户网站(含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模块数据)运维服务项目、****年*****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税收影像音频产品制作服务项目、税收影视制作服务项目B包:****年*****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
项目类别 | 采购交易 | 项目编号 | P**************OL***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中标人(供应商) | 杭州中软安人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时间 | ****-**-** | ||||
公示时间 | ****-**-** | ||||
成交结果 | 投标报价(元):******.**** |
发证单位: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年**月**日
注:本证明书是该项目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的有效证明文件,取得该证明书后,招标人(采购人)方可向中标人(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招标人(采购人)在申请办理项目后续相关手续时应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示该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