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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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嵊州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嵊环建〔****〕**号
****.*.**
**-**嵊州市天伦园开发有限公司.pdf
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