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邮电互换中心西侧绿化及河岸整治工程已由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宁波望春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望春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邮电互换中心西侧绿化及河岸整治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建设地点: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内。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沿河绿化、铺装步道、景观小品、河岸整治和厂区配套设施等施工专业承包及保修期服务。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暂定*******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专业承包 *.* 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自****年*月*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 元)的绿化景观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①或②业绩证明资料确认:①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信息平台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任一平台);②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三项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分包业绩,在竣工验收资料中不能体现分包单位名称的项目不予认可。当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业绩的,以分包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 *.*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月(****年**月、****年*月、*月)连续三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望春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科创北路*号
联系人:闻老师
招标代理: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兴宁路攸沃东轩大厦A座***室
联系人:杨敏、林姗姗、戴向前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