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网络竞价专题平台公开竞价凤阳县府城镇G***国道大通桥村仓储用房三年租赁经营权(第二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号标的成交人:李刚
成交金额:壹拾万零肆仟肆佰元整/三年(大写)(人民币:******元/三年)
业主单位: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
拍卖机构: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