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购置机械设备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其他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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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 ||
行政区域 | 鹤山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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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门市峰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前进南路***号七楼D区)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江门市峰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前进南路***号七楼D区)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易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建设西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门市峰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鹤山市沙坪前进南路***号七楼D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易小姐/*********** |
项目概况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购置机械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门市峰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前进南路***号七楼D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FY*******
项目名称: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购置机械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
其他机械设备 |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购置机械设备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机械设备销售相关的业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峰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前进南路***号七楼D区)
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峰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前进南路***号七楼D区)获取磋商文件。(*)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壹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②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壹份;以上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峰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前进南路***号七楼D区)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峰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前进南路***号七楼D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年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基本开户账户证明资料)。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建设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市峰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沙坪前进南路***号七楼D区
联系方式:易小姐/***********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小姐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