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 项目名称:建湖县原缫丝厂地块停车场充电站建设运营与维护项目(二次)。
*.* 采购项目性质:服务。
*.* 项目划分*个标包,中选人数量*家,中选份额占比***%。
*.* 采购内容:ICT集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质保期:*年。
*.*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含税),*******.**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元(税率**%),不含税*****.**元;建安工程部分******元(税率*%),不含税******.**元;算力集成部分******元(税率*%),不含税******.**元;算力集成维保部分******元(税率*%),不含税******.**元。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应答。
二、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应答。
*.*.*应答人须提供自****年*月*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止累计金额人民币**万元及以上与本次采购内容类似的信息化项目业绩。
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
(*)应答人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框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框架合同封面、框架合同服务内容、框架合同金额及框架合同大签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有效订单或有效结算单据或对应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据应有甲方盖章;
(*)框架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有效订单、结算单发出时间或对应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订单、结算单、发票时间不得早于框架合同签订时间;订单时间应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
(*)框架合同的业绩认定金额应以有效订单、结算单或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同一框架合同下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单和发票中的两类或三类单据,则按照订单、结算单、发票的优先顺序,仅计算其中一种单据的累计金额,具体以优先类型的单据为准。
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
(*)应答人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单项合同封面、单项合同服务内容、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单项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单项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若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三、获取比选文件
*.*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