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公安局新安县武警中队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河南省 | 洛阳市
发布时间:01月22日
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1
招标单位:新安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新安县武警中队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1980*******
联系人:牛**
招标人
1863*******
联系人:崔**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新安县武警中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新安政采磋商(****)****号-* 河南明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自贸大厦*楼东区*-****号(集群注册) *,***,***.**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新安县公安局新安县武警中队建设项目 **日历天 李莹莹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洪凯(磋商小组组长)、李合方、牛作伟(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公安局 地址:新安县涧河大道***号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东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水磨村*组**号*层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附件

    评标委员会信用承诺书.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评标报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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