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建设项目情况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吨**%富集度硼-**酸及*吨/年电子级高纯、高丰度三氟化硼特种气体负压充装线项目;
性质:扩建;
项目单位:江苏正博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院士路西侧、锦江西路南侧,利用江苏正博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预留空地;
项目投资: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利用公司厂区内预留空地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征用地,拟新建一座生产车间(包含室外工艺设备钢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钢框架,主体一层,局部设置室外设备塔区**层(高度约**m);包括:三氟化硼同位素分离装置;副产品三氟化硼充装线;废气处理设施;依托生产车间二预留位置上新增部分生产设备,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依托厂区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新增部分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富集度硼-**酸及*吨/年电子级高纯、高丰度三氟化硼特种气体负压充装、副产品***.***吨三氟化硼(工业级)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网络公示(见下方网络链接)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或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公布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也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建设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江苏正博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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