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所在层数 |
(万元) |
|||||||||||||||||||||||||||||||||||||||||||||
*-*层 |
框架 |
***.** |
* |
*.** |
*.**** |
*.* |
|||||||||||||||||||||||||||||||||||||||||
*.标的坐落位置:磙桥家园**栋。 *.庐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租赁标的所在小区有物业费,须承租方自行按物业公司收取标准自行缴纳。.租赁标的有关瑕疵须由意向承租人现场勘察了解清楚,按现状出租。 |
*.租赁房屋的用途作为商业使用。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证载用途及《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合肥市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有安全隐患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出租房屋位于居民楼附近,租赁房屋不得经营宾馆(旅馆)、足浴(沐浴)、娱乐、网吧(咖)、汽车美容(维修、保养)、机电修配(加工)、禽畜(宠物)饲养等业态;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扰民、宗教场所、幼儿园、养老院及噪音和刺激性气味业态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从事违法项目。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提前三十天一次性交齐年租金),先支付后使用;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后*日内一并交于出租方。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三个月 | |||||||||||||||||||||||||||||||||||||||||||||||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 |
*.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及工程条件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人须明确租赁房屋业态(不得违背出租公告要求)。未经委托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业态。否则委托方有权责令停业整改,若承租人未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整改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承租人为自然人的,该标的承租过程中所办理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须为该标的承租人;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标的承租过程中所办理的《营业执照》中名称如与承租人名称不一致,则《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须与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特别说明: (*)承租期间如需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水管道改造,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因上述问题造成中标人未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房屋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 |
||||||||||||||||||||||||||||||||||||||||||||||
登录登记 |
(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元/年或其整数倍。 *.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 |||||||||||||||||||||||||||||||||||||||||||||||
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庐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签订 |
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0324695 |
*元整 |
||||||||||||||||||||||||||||||||||||||||||||
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查****** |
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5.报价具体流程如下:(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报价结果,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3)因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4)《合肥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5)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常情况处理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报价。
年月日
(¥
*
**个工作
告知
**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庐江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备案。合同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 庐江县磙桥家园**栋***-***号门面*-*层租赁(三次) | ||
项目简号: | ****ANNCJ*****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名称: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项目见证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