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足区茅里堡水厂(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与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期建设规模*万m*/d,按*.*万 m*/d 校核。净水厂实施常规处理+排泥水处理+厂前区附属构筑物以及配套的电气、自控单元和水厂总平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臭氧接触池暨配水井(臭氧投加设备暂不实施)、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二级泵房及吸水井、反冲洗泵房、综合加药间、排水池、排泥池、浓缩池、平衡池及脱水机房、雨水泵房、化验室及中控室、机修间、大门及门卫室等构(建)筑物。清水管线工程包括新建茅里堡水厂至清明桥水厂接管点、茅里堡水厂至龙棠大道等,满足产水输送需求,管道管径 DN***-DN****,管道总长约 *.** 千米。
*.*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大足区茅里堡水厂(一期)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等清单深度满足后续招标要求)、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及协助完成后续招标等相关服务。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和设计服务期为**日历天;勘察设计后续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施工图审查合格为止。
*.* 标段划分(如有): /
*.* 其他: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招标人: | 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一环北路西段***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室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郑开恩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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