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旭琴,身份证号:*********;曾权,身份证号:*********,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黔(****)沿河县不动产权第*******号(坐落:和平街道办事处花花桥社区解放北路海业·沿河水岸*单元*-*-**)遗失,现特声明作废。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我单位对申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相关事项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祐溪街道思州广场三楼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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