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电信****年高新区朝阳路营厅租赁]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高新区营销中心需要租赁此房屋,作为营业厅,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年租金共计******元(含税)。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租赁此房作为营业厅】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沧州裕赛商贸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沧州高新区营销中心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