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江苏展区组织执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省 | 南京市 | 玄武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10-20
项目编号:NJNJZX202110002
预算金额:68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1-10-28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1
开标时间:2021-11-11
项目名称:第四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江苏展区组织执行项目
联系方式
025-********
联系人:未*
单位: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招标人
025-********
联系人:未*
单位: 南京长三角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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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四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江苏展区组织执行项目招标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第四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江苏展区组织执行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

采购单位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行政区域 南京市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B*栋*层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B*栋*层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颜佩珊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长三角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B*栋*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第四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江苏展区组织执行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长三角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B*栋*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NJZX*********

项目名称:第四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江苏展区组织执行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为落实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主旨论坛演讲中提出:更好发挥上海等地区在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主旨演讲中指出:长三角三省一市要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抓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把一体化发展的文章做好的重要指示;贯彻****年*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继续办好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集中展示推介长三角文化整体形象”的要求,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党委宣传部共同发起举办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简称“长三角文博会”),成为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国家级重大举措。第四届长三角文博会定于********日至**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并由南京市委宣传部负责江苏展区参展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活动内容全部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本采购项目所需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单位,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需求内容;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须提供《南京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B*栋*层

方式:报名时递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委托人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年*月-****年*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及最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的最新信用查询记录,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如果是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只需要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 **月**日 ** 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B*栋*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因未及时关注南京长三角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上发布的有关该项目信息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分以下;

③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④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包括投标代表、评标专家和采购人代表),须**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请主动提供个人轨迹证明(电信、移动、联通)。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南京长三角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B*栋*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佩珊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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