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淡水街道3个片区排水管网整治完善工程及石桥沥排污整治工程(设计)更正公告
澄清/答疑公告 广东省 | 惠州市 | 惠阳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11月12日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淡水街道*个片区排水管网整治完善工程及石桥沥排污整治工程(设计)(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阳〔****〕***号)于****年***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设计)的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备注表述有误:

现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备注表述更正为:

注:*、投标人的“投标回执”(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或截图);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填报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填报形成的“投标回执”载明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相关内容一致,若不一致,则以“投标回执”载明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相关内容为准。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由投标人拟增派的专业人员不需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填报。

*、拟增派的专业人员需在本表“备注”栏注明,增派的专业人员不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

注:*、投标人的“投标回执”(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或截图);

*、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填报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填报形成的“投标回执”载明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相关内容一致,若不一致,则以“投标回执”载明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相关内容为准。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由投标人拟增派的专业人员不需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填报。

*、拟增派的专业人员需在本表“备注”栏注明,增派的专业人员不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

工程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筑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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