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HBSJ-******TL-*********/*********/*********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湖北段)施工期环保监理、监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名称)YFHBJL-*/YFHBJL-*/YFHBJC(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为”近*年内(****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完成过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轨道交通、公路、机场等)环保监理相关业务“,请明确业绩要求的时间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还是以业绩完成时间为准?
答:以业绩完成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九节资格审查资料中,“(一)投标人基本情况”备注要求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本次招标的铁路环水保咨询项目属于技术服务范畴,不属于上述强制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业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是进行铁路环水保咨询技术服务项目的必要资质,目前尚未在铁路环水保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中见到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做为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因此是否可以删除“(一)投标人基本情况”备注中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的要求?
答:备注为范本固定格式,本项目无需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负责人资质评审标准中提到“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注册环评工程师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的《职称系列(专业)各层级名称》,副研究员与高级工程师同为高级技术职称,请问项目负责人具有副研究员职称且为注册环评工程师的是否可得*分?
答:可以。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业绩”评分项已调整,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