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年**月至****年**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食材采购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内容: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本项目,实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日常供应,成交供应商保证每日在*:**分至*:**分之间将主副食品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不能及时送达要当即与采购人联系,说明原因。如需应急补货,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分钟内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地点。 需满足的要求:成交供应商报价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健康、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 |
预计采购时间: | ****-** |
备注: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