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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本项目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地块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津建房审[****]**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福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福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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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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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地块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平方米,配套公建****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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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与新华道交口东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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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还迁房地块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电力配套工程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红线外新建开闭站*座,新建**kV电缆约***米。红线内新建变电室*座,为小区内*-*#楼住宅、配套公建、充电桩及地库所有负荷供电,包含黑号小区电力配套设计、红号站及高低压电缆设计、*.*kV电力计量箱及下口出线设计、电力**kV外网报规图纸设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 ㎡,本标段发包估算额为***.**万元。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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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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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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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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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 名,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其他资质要求:(*)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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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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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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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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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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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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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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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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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咨询具体事宜,电话:***-********。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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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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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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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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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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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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