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庄4-11商业中心电梯厅的门面房产出租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省 | 南京市
发布时间:02月09日
项目名称:丁家庄4-11商业中心电梯厅的门面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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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
Report

编号:**********FB*****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宁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出租丁家庄*-**商业中心电梯厅的门面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概述

*.* 出租方: 南京宁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标的名称: 丁家庄*-**商业中心电梯厅的门面房产

*.* 挂牌起止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南京市栖霞区华银路**号

*.* 有无房产证: 无

*.* 建筑面积(㎡): **.**(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建筑年代: ****年

*.* 出租用途: 商业

*.* 附属设施: 无

*.* 招租业态: 商业(理发店、棉织品、服装店等)不得经营废品回收、汽修业态。

*.* 其他说明:

(*)楼层:*楼

(*)装修程度:简装

(*)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价格(万元/年): **.****

*.* 租期(月): **个月 (无免租期)

*.*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 (先付后用)

*.* 租赁押金(万元):*

*. 对承租方的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 其他要求:

(*)租金增长方式:前*年不变,第*年在上一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宁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立卫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号

*.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于雪晶

联系电话:***********

附件

门面房-图片.pdf

门面房-图纸.pdf

丁家庄门面房出租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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