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马湖流域水环境治理部分工程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江苏省 | 徐州市 | 新沂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1月08日
项目编号:JSZC-320381-XYJD-C2023-0009
预算金额:24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3
开标时间:2024-01-23
项目名称:骆马湖流域未治理自然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联系方式
1981*******
联系人:周**
单位: 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
0516*******
联系人:未*
单位: 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受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骆马湖流域未治理自然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发布公告方式进行采购。

项目概况

骆马湖流域未治理自然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YJD-C****-****

项目名称:骆马湖流域未治理自然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分为四个标段

标段一:预算金额**万元

标段二:预算金额**万元

标段三:预算金额**万元

标段四: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骆马湖流域未治理自然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各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

***** * 日至******* *:**(北京时间)

(二)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①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②“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详见附件)。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市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地点: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周夕雨

联系电话:************

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号楼*楼。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特别说明

*.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沂市市府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号楼*楼

联系人:周夕雨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夕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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