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平原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公告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盈江县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10月25日
项目编号:GC533100202400252001001
招标单位:盈江县民政局
预算金额:454.56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0
项目名称:盈江县平原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1388*******
联系人:寸**
单位: 盈江县民政局
招标人
0692********
联系人:段**
单位: 盈江县强盛经贸有限公司
代理人
0692********
联系人:唐**
单位: 盈江县强盛经贸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盈江县平原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盈江县平原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养老服务中心: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消防水池:*个,建筑面积**.**㎡。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督联系电话:(****)*****、综合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评审办法: 有限数量制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盈江县民政局 经办人: 寸待蓬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盈江县强盛经贸有限公司 经办人: 段明磊、唐永启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盈江县平原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
开标地点: 盈江一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养老服务中心: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消防水池:*个,建筑面积**.**㎡。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业绩要求: 不作要求
其他: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原件扫描件(****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工商注册登记未满*年的无需提供)。
*.信誉要求: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当前财产未处于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当前未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其他要求:
(*)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
(*)施工机械:具有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行为,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 资格预审公告.pdf ****-**-**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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