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保定永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申请人:保定永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兴华街道迎宾路南盛世广场五层
经营范围:游艺娱乐活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董智红 |
女 |
河北省高碑店市辛桥镇太平庄村***号 |
主要负责人 |
董智红 |
女 |
河北省高碑店市辛桥镇太平庄村***号 |
投资人 |
董智红 |
女 |
河北省高碑店市辛桥镇太平庄村***号 |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高碑店市新昌北大街**号市民服务中心五楼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 ******
公示机关: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