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系统生成时,因系统原因未自动生成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现经手动生成后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公布如下:********************-****。
二、依据本项目预算审核报告《群伦株资字[****]****号》、《群伦株资字[****]****号》,本项目瓷砖品牌参照或相当于东鹏、马可波罗、罗马里奥。
三、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和综合单价上限。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元,综合单价上限详见本澄清公告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和综合单价上限,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上限的,将视同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报价无效。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补充通知正式发出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上述内容。
业主单位:株洲新芦凇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