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桂林市秀峰区旅游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桂林市秀峰区创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指导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桂林市秀峰区创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指导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XTZ-ZB-DD-****第(******)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三、采购形式:本项目采用采购人与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谈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评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号西辅楼四楼)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王文生、于宏舜、赵矿元(采购人代表) 六、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桂林全季旅游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号彰泰天街**栋*单元**** 成交金额:叁拾贰万元整(¥******.**元) 主要成交信息: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桂林市秀峰区旅游局 联系人:赵矿元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雯婷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秀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八、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