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冠字号系统适配改造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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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转****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广场二期写字楼B座**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转**** | ||
附件: | |||
附件* | 冠字号系统适配改造项目-论证说明.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项目名称:冠字号系统适配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冠字号系统适配改造项目实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经专家论证小组成员论证,本项目为冠字号系统适配改造项目,该系统于****年由聚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并授权黑龙江数银科技有限公司为黑龙江省地区唯一指定代理商,为保证系统运维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号)第四章 采购方式,第二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规定,专家论证小组成员认为此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充分。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供应商授权黑龙江省地区唯一指定代理商黑龙江数银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黑龙江数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顾新路***号恒大悦府**栋*单元****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万元。
本次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号
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广场二期写字楼B座**层
联系方式:****-********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