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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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市光合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光合西里项目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函〔****〕***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光合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银行贷款:******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光合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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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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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天津市光合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光合西里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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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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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光合西里项目一期建筑设计,招标范围:占地面积约 *.*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 *.* 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为 *.* 万平方米。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暖通、人防、装配式、室外管网、 BIM 设计及现状楼宇建筑、结构改造(约 * 万平方米)等。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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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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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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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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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 * 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为本单位职工;(*)结构专业负责人 * 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 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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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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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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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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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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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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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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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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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咨询具体事宜(符合公告*.*款资格要求的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投标确认截图、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缴费证明)发送至********@***.com 获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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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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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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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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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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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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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光合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肖鹏飞(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大桥收费站南侧津团公路东侧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蕾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敢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号轨道集团大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冯培、刘冰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光合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张蕾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大桥收费站南侧津团公路东侧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王坤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