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铜梁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和重庆市巴岳山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铜梁片区)”补遗如下:
*、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修改为“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 第*条中“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大写:陆仟柒佰零捌万柒仟柒佰贰拾柒元肆角陆分),其中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大写:陆仟柒佰零捌万柒仟捌佰贰拾玖元柒角),其中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执行定额:****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年《重庆市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税率调整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人工及材料价格:人工单价按****年第*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渝西片区人工信息价计取;材料价格参照****年*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铜梁地区材料价格并结合近期市场价格计算。”修改为“执行清单及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年《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其相关配套文件,《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人工及材料价格:人工工日单价按****年第*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渝西片区人工信息价调整;材料价格参照****年第*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铜梁区地区材料价格并结合铜梁当地近期市场价进行调整。”
*、****年*月*日发布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准。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上自行下载本项目补遗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无论投标人是否下载、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所澄清的相关内容。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针对同一条款内容描述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铜梁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