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湘EF****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介绍:王秋梅名下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
车辆品牌 |
红岩牌CQ****HTVG***LA |
车牌号 |
湘EF**** |
车辆识别代码 |
LZFF**R**KD****** |
发动机号 |
**H******** |
车身颜色 |
黄色 |
车辆出厂日期 |
****年*月**日 |
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
****年*月**日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无 |
有无车钥匙 |
*把 |
车辆停放地点 |
城步法院停车场 |
起拍价格 |
******元 |
保证金 |
*****元 |
增价幅度 |
****元 |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不设保留价,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竞拍,出价超过起拍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如处理违法行为的罚款记录、年检、保险、拖车费等)及有其他未明确承担主体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城步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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