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朝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朝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房屋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供应商需要提供在朝阳市城区内能够满足****余人集中办公的单体建筑面积**万㎡以上的房屋,同时在集中办公区域内配备完善的大中型会议中心、食堂、停车场等必要设施,并根据采购人需要依法依规提供电梯、空调、消防等运维保障,保证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无产权及使用纠纷。合同签订共*年,采取“*年+*年+*年”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辽宁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辽委办发[****]**)、《朝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朝委办发[****]**)第三章第九条“结合人员编制情况、办公与业务需要等,统筹编制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保障规划,优化办公用房布局,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集中或相对集中办公,共用配套附属设施”的规定,市本级行政事业**家单位、****人需要租赁房屋集中办公,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朝阳市城区内只有此处房屋能满足**家单位、****余人的集中办公需求,房屋租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根据集中办公单位工作需求,已经投入了一定资金用于单位搬迁、房间维修改造等,并已经在附楼设立“一站式”办事服务大厅等多种便民政务服务场所和投放相关配套设施,办事大厅与具体业务部门集聚办公,既让百姓熟知、便民利民,又大大提高了办事效能。经专家认真研究论证,截至目前,朝阳市城区只有此处房屋才能满足众多单位和人员集中办公需求,能够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间工作运转效率,压缩政府共用配套附属设施投入资金,继续为群众提供熟悉稳定高效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场所,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此次房屋租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同时参照《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号文件中第三条第一款*.购买、租赁特定不动产的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朝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慕容街*A号
三、公示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 田广州
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朝阳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