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活动场馆运营、管理与维护服务项目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项目概况: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活动场馆运营、管理与维护服务项目主要对肥城市公共文化活动场馆(含图书馆及文化馆)进行运营、管理及维护。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肥城市公共文化活动场馆(含图书馆及文化馆)的运营、管理与维护服务;数量:*宗;预算安排:******.**元。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及《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及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及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实施地点:肥城市境内甲方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及《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及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及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号)、财库〔****〕**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时**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五、项目联系方式
肥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电话:0538-326806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拓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38-3213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