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号)有关规定,经南宁市武鸣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认定陆一娇等*同志取得初级职称,时间从****年*月算起,现予公布,名单如下:
取得工程系列助理级职称(*人)
南宁市武鸣区环境卫生工作站:
陆一娇
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助理级职称(*人)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中心小学:
农建明
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中心学校:
梁晓丽
南宁市武鸣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