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号市政府二办公楼*楼 供应商(乙方): 湖南省地质测绘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工业园暮云大道***号**房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服务要求 乙方按甲方要求,优质、高效的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内业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负责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卫片图斑、督察图斑等矢量数据进行收集与矢量数据处理,含图斑切割、数据库比对、计算与叠加分析、影像套合、格式转换等。逐图斑核实,对新增建设用地、非农建设用地、其他用地等初步审核与设定,形成初步数据比对表格台账并完成任务分发。
*.协助合法性判定:收集汇总合法性判定资料,结合举证资料和外业核查结果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建议,统计和反馈审核后的合法性判定结果。
*.系统填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对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督平台、在线自然资源督查系统、湖南省违法用地监管系统、国土调查云工作平台、湖南省自然资源管理督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湖南自然资源政务管理平台、湖南省耕地保护田长制监管信息系统、自然资源和规划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巡查核查系统等系统的相关数据上传、下发、审核、填报、修正、统计分析及维护。
*.系统更新:
(*)举证阶段:及时收集并向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反馈上级部门对相关系统填报工作的审核结果,依据新的举证资料结合上级部门要求重新填报;
(*)查处整改阶段:依据收集的查处整改结果对相关系统中的查处整改情况予以更新,直至销号。
(二)外业调查举证
*.外业调查举证范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一般耕地面积超过*亩及以上的、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面积*亩及以上的、其他按要求必须要现场核查的图斑。
*.负责对外业调查举证范围内图斑逐一进行实地取证,分不同方位,远景、近景完成对图斑的拍照;对上级部门反馈的疑问图斑开展现场勘验,并提出外业意见。
*.出具图斑核查报告:现场督导技术服务的重点图斑逐个出具核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图斑基本情况、整改前后照片或者影像、图斑上报情况等内容。
*.人员配置要求(一)在合同期间内常驻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驻场服务,驻场服务的人员设备配置至少为**名技术人员、*辆车、*名驾驶员。 (二)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负责项目的组织和领导,并做好协调工作;
(三)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技术和质量监控。负责编制项目技术工作设计和技术工作总结,组织项目施工方案,制定并实施项目技术措施。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乙方按照招标文件和项目生产需求提供设施设备。 *.其他要求 (一)工作时间要求严格按照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二)内业工作
*.数据分析、合法性判定和系统填报等工作应该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同时符合上级部门的要求;
*.信息反馈及时。
(三)外业工作
*.依据不同方位,远景、近景拍摄实地照片,照片的**%内容能反映图斑的基本实地情况及用途;照片的**%内容能反映图斑的大致位置;照片中的明显特征物或参照物与图斑影像判读或分布位置基本一致;根据图斑情况(图斑面积>*** 亩的或上级部门有要求的)提供无人机航拍成果;
*.照片拍摄完成后,按照图斑批次整理好电子档,注明图斑的基本信息,形成外业调查核实报告;
*.符合《湖南省国土变更调查举证细则(试行)》要求。
(四)质量要求
*.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
*.对督察执法检查工作的成果予以把关,确保资料符合验收标准。
(五)保密要求
*.保密内容和范围
(*)乙方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生产的和可能接触到的测绘数据及相关涉密信息。
(*)乙方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甲方以外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保密义务
(*)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数据牟取私利。
(*)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涉密数据,在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甲方数据。
(*)乙方如收到甲方的通知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信息资料和文件。
(*)乙方同意并承诺,所有取得数据未经允许不得备份,在双方合作终止后需立即彻底删除清空,如有泄密行为,愿意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乙方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不得擅自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或复制其他文件;不得将无线外围设备用于涉密计算机;不得擅自携带涉密电脑、移动介质外出;不得将涉密电脑、移动介质、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通过普通邮寄渠道寄运或交由他人使用、保管、维修。
(*)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项目实施期间接触、或因接触而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档案信息,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直至甲方宣布档案公开或者已经解密,乙方同意就所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保密费用。
(*)本项目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业务公文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各主题数据库、网络拓扑、软硬件信息、项目备忘录、技术文档、监理报告、验收报告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到的属甲方所有的一切电子数据等。
(*)乙方如果违反保密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如果造成泄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
*.保密期限:永久。
(六)政策依据和技术标准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 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函[****] *** 号);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关于印发《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填报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执法函[****]** 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矿产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 号);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关于落实耕地流向建设用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执法函[****]** 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 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 号);
*)、《湖南省“月发现、月预警、月处置”卫片执法工作方案》(湘卫检办[****]* 号);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 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资办发[****]** 号);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 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和矿产资源督察疑似问题举证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 号);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部、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布的其他相关通知、规范等。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 *.付款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条件为: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第*次分期支付条件为: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衡阳雁峰支行(湖南省地质测绘院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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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进行验收。(*)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图斑核查报告、外业调查核实报告、交流培训记录等所有与合同履约有关的成果资料。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图斑核查报告、外业调查核实报告、交流培训记录等所有与合同履约有关的成果资料。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所有商务履约有关的成果资料。 (*)履约验收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或其他关于履约验收的有效约定。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乙方必须在合同服务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工作成果,需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合同结束期**个工作日(不可抗力情况除外),甲方有权扣除付款总额的**%作为违约金;乙方负责日常执法测量相关材料及资料的妥善保管,并在验收完成后及时交付给甲方。若因保管不善导致相关材料遗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弥补,并扣除当次付款总额的*%作为赔偿。 *.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因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验收程序:
(*)启动履约验收程序:甲方及乙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
(*)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由*人组成,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分期验收的,验收小组人员原则上应保持不变。
(*)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验收书,经服务单位和甲方确认后验收完成。
(*)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年。
(*)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本项目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如发生涉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协调商议。。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深度造成乙方返工,需重新协商明确有关事项的,不能违反政府采购相关事项。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技术服务。如研究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研究成果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十、违约责任*.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因甲方或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耽误停顿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项目成果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部分的成果费用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甲方延期提供项目所需资料,每延期一天,乙方顺延交付成果,如果因甲方的延迟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
*.需要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技术工作量增加的,甲方应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下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增加工作量另行约定;需要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无法完成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因乙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技术成本及再次评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后续按相关要求进行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所有附件及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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