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酿酒高粱产业集群项目采购高粱种子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古蔺县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古蔺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古蔺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古蔺县蔺阳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古蔺县农业农村局 | ||
代理机构地址 | 古蔺县蔺阳大道***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 |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
采购人:古蔺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年度酿酒高粱产业集群项目采购高粱种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郎糯红**号”高粱种子、 **吨、 预算金额 ***,***.**元
“宜糯红*号”高粱种子、 **吨、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品种货源的唯一性:高粱品种“郎糯红**号”的权属单位为四川郎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泸州泰丰种业有限公司独家生产经营;“宜糯红*号”的权属单位为宜宾市农业科学院,授权四川天宇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独家生产经营。 二、品种的适应性、丰产性:“郎糯红**号”、“宜糯红*号”高粱品种通过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登记种植适宜区域包括我县。上述品种在我县已种植多年,具有产量高、抗性强、品质优、效益好等特点,种植户接受度高。 三、政策符合性:鉴于上述品种货源的唯一性,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
名称: 泸州泰丰种业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前进中路*号*楼
名称: 四川天宇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保和街道
****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
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地址: 古蔺县蔺阳大道***号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地址: 古蔺县金兰大道***号
联系电话: ****-*******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