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香城镇前相庄村补充耕地项目产出可利用废弃物(砂砾土),存放于邹城市香城镇前相庄村村东漫水桥东南,方量约2.5万吨,最终结算以实际过磅计量为准,整体现状拍卖。起拍价:25元/吨。
变更公告
山东省 | 济宁市 发布时间:2024-10-23
项目编号:CQSWZC202400107001
项目名称:邹城市香城镇前相庄村补充耕地项目产出可利用废弃物(砂砾土)
项目编号 |
CQSWZC************ |
项目名称 |
邹城市香城镇前相庄村补充耕地项目产出可利用废弃物(砂砾土),存放于邹城市香城镇前相庄村村东漫水桥东南,方量约*.*万吨,最终结算以实际过磅计量为准,整体现状拍卖。起拍价:**元/吨。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标的名称 |
null |
交易机构名称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邹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价款形式 |
金额 |
挂牌价格 |
**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邹城市香城镇前相庄村补充耕地项目产出可利用废弃物(砂砾土),存放于邹城市香城镇前相庄村村东漫水桥东南,方量约*.*万吨,最终结算以实际过磅计量为准,整体现状拍卖。起拍价:**元/吨。 本次拍卖可利用废弃物只能用于坑道回填、路面基层夯实使用,严禁作为混凝土及其他建筑工程材料使用;严禁对本次拍卖可利用废弃物进行现场筛分、清洗等加工处理。因买受人违法违规使用该标的物,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需联合项目方(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外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介绍及风险提示:详见《可利用废弃物买卖合同(样本)》、《清运施工安全环保协议(样本)》及《承诺书》附件有关条款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