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年禁毒短视频制作及融媒体宣传代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KZD-ZC-*******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
短视频制作及融媒体宣传 |
详见采购需求 |
*年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号)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元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的投标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联系人:陈明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丽景街与丰安东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负责人:闫芳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