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生态环保部公告**** 第*号《关于发布的公告》),现将东莞市甫欣饰品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甫欣饰品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天鹅湖路***号***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甫欣饰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甫欣饰品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天鹅湖路***号***室。项目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总投资***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发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发绳**吨。项目于****年*月委托东莞市华粤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甫欣饰品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月**日并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批文编号:东环建〔****〕****号。
项目于****年*月开工,****年**月竣工,调试起止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委托广东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年**月**日、**日对项目的生活污水、废气、噪声的污染因子进行监测。
公示内容: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韩德松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